芜湖治什么病-芜湖治癫痫的医院
龙泳燕有病能不能医
1 舌苔不必过于在意。在杂病中,舌质比舌苔重要;体型体貌比脉象重要;精神状态比主诉重要。
2 本人研究经方的着眼点,可能更重视整体,重视‘人’的感受.
3 经方是中医学的一支流派,是一支重实证、重实效、重临床、具有鲜明学术个性的流派。
4 中医非常重视保护和利用机体自身的抗病能力,因势利导,这个势,就是抗病的趋向,或汗,或吐,或下,或进食,或睡眠,等等。如果压制或替代机体的抗病能力,逆向而治,就是误治。
5 光读书不实践,光临床而不观察总结,对中医均无济于事。学中医的过程,是研究的过程,是总结经验积累经验的过程,所以,要有科研的头脑,每个案例都是科研课题。
6 学真正的中医其实不难,难在选择,难在鉴别。换句话说,学中医关键是学眼光,学思路,学方法。没有挑剔的目光,没有科学的方法,没有实事求是的态度,是学不到真正的中医的。用学文的方法,用信教的态度,用经商的手段,用理政的标准,均不能得到实实在在的能看病的中医。
7 古方助我此病安康度晚年 钱汝益 (孤立肾病案)
面容清癯,比较消瘦,脸色黄暗,皮肤也很干燥,腰腿痛,步履乏力,就判定钱老是四味健步汤证和黄芪桂枝五物汤证。肾病一般不用甘草的。桂枝加黄芪汤与黄芪桂枝五物汤两方的区别,就在甘草有无上。从体质上来说,患者可以不用黄芪,但考虑他患有肾病、糖尿病,同时皮肤黄暗较松,经常疲惫感,已有黄芪证出现的趋向,故用了少量黄芪。
8 现在有些人经方用量过大,麻黄有用40克者,但从临床看,根本不需要如此大量。有5克,就有作用了。用经方,关键是找准靶点,对证了,四两能拨千斤。
9 小青龙汤起效是很快的。其证是水样的鼻涕水样的痰。许多患者床前有大量插鼻涕的卫生纸,有的吐出的痰液入地即化。还有,患者多怕冷,面色发青。
10 白芍对腹痛便秘者,或大便干结如栗者才有效。
11 肿瘤是喜欢吃荤的。你不吃肉,它就吃你的肉;你不加强营养,它就吸你的血!我的临床经验也提示,对于肿瘤患者必须鼓励其大胆地吃!吃猪蹄,吃牛筋,吃……。
12 关于经方应用中的加减度和关注点的问题是值得重视的:一个方要不要加减,如何加减,要说清楚确实比较困难,这里面有太多的经验性的东西在里面。以前,我是认为每方必须加减,否则不能体现辨证论治的精神。后来,临床渐多,才发现有很多情况下是不要加减的。原方的效果更好。就是加减,也只摸索到仅有的几种套路。
比如治疗血小板减少性紫癜,我必用三黄泻心汤。但体质不同,可以配合阿胶、生地;也可以配合附子、干姜。又比如对大柴胡汤证患者,我多用大柴胡汤,但其中类型很多,如是支气管哮喘,我要加桂枝茯苓丸,如痰粘,还要加桔梗;如是胰胆感染,见舌红、脉滑,我要加黄连;如是乳腺疾病,要加青皮、陈皮;如是高血压、高脂血症、动脉硬化,见面潮红、便秘者,要加桂枝茯苓丸。
经方中,有的是对病的方,只要病对,就用是方,但根据体质的不同,适当加减。有的经方,是对人的方,也就是调理体质的方,只要是这种体质,就用这张经方,根据疾病的不同,适当加减。所以,弄清经方的方证,特别是弄清该方方证是哪一种疾病或哪一类疾病?还是哪一种体质状态,十分关键。
由于中药配伍的内在机制十分复杂,我们无法弄清其加减后的药理药效变化,所以,简单地根据单味中药药理来加减也有很大的盲目性。惟一可以作为依据的是前人的实践经验,比如经方原有的配伍规则就很重要,比如黄连配黄芩,大黄配桂枝,白术配茯苓等等,这就需要从张仲景原文中去探寻;也可以借鉴前人经方应用的经验,然后再在实践中检验。
总的一句话,经方加减难,用经方要慎加减。
13、有毒药物的使用是提高中医临床疗效的重要途径之一。大凡名中医,均能用好毒药,也就是说,名中医是在安全有效地使用有毒药物上具有独特经验的医生。张仲景就是使用麻黄附子乌头甘遂的高手。如果只能用点菊花枸杞太子参麦芽山楂鸡内金,如何去应对临床大病重症?
14、李东垣“阴火”的原型可能是燥热、口疮等症状或症候群,虚者有之,实者也有之,所以,其治疗也不仅仅是补中益气汤。后世将其作为一个特有的病机来看待,便可能脱离临床实际。
15、临床疗效的评价确实需要中西医结合,不能仅仅用西医的标准来评价中医的疗效。不少疾病,中医比较强调生活质量,强调食欲睡眠,这非常实用,不能忽略。西医以诊病治病胜出,中医则识人治人见长,两者都有优势和特色,所以,当今为医者,不能拘泥于中西论争,更应取两者之长,发展具有中国特色的临床医疗体系。
16、中医是中华民族传统的生活经验和生活方式的组合。
17、从许多教科书看,舌象的诊断价值被夸大了!
18、有瘀血,也有阳虚,(桂枝茯苓丸外)葛根汤证、真武汤证都可以见下肢皮肤干燥。
19、长期服用黄连、山栀、黄柏等苦寒药,常常导致面色发青。一般服用2月以上可以出现眼圈发青。
20、除烦汤其实是栀子厚朴汤的加味方。栀子、厚朴、枳实、黄芩、连翘、半夏、茯苓、苏梗,基本药物仅八味,所以又名八味除烦汤。对消除焦虑,改善睡眠,特别是治疗春天的夜汗身热最有效果。如果有尿黄尿痛者,加入六一散。如果有心下痞痛者,加黄连。栀子厚朴汤是经典除烦方,《伤寒论》用于治疗“心烦腹满,卧起不安”,许多焦虑症、抑郁症患者常常有胸闷腹胀等躯体症状,用此方能宽胸膈,除腹胀,常常让患者神情气顺。
21、黄连温胆汤多用于高血压、精神分裂症、应激障碍、惊恐障碍、癫痫、抽动秽语综合征等,而除烦汤多用于神经症、焦虑症、抑郁症、哮喘、胃炎、肠道易激综合征等、特别是发热性疾病过程中的烦躁失眠最有效果。也就是说,两方在主治疾病谱上有所不同。
22、芍药可以通大便。我用大剂量芍药时,常常询问患者的大便是否干结。芍药对大便干结如栗者,最为适合。
23、半夏重用可安眠。臀部疖肿可以加赤芍20克。
24、关于竹叶石膏汤:津伤气逆的气逆,就是咳嗽;麦门冬汤所治疗的大气上逆,也包括咳嗽。日本汉方提到了疾病,但其人的体质特点和整体状况谈得不多。依我经验,患者消瘦、汗出、食欲不振、脉虚数等是着眼点。
25、 葛根汤治疗感冒甚灵验,此方也是日本人常用的感冒药,可谓妇孺皆晓。葛根汤对发热无汗、皮肤干燥、身体困重、肌肉酸痛者大多可一汗而愈。其人多壮实,用之很安全。可惜,国人已经将前人这张好方束之高阁,一有伤风感冒,即大惊小怪,不是挂水,就是抗生素叠进,非得花数百上千方心安。倘若仲景天上有灵,见当今中国此现象不知会作何感想?
26、只有经过黑暗摸索的人才知道光明的可贵,只有在学习中医过程中苦闷的人才能感受经方医学的清新与简洁!学中医如同当年红军过草地,稍有不慎即会陷入泥沼而难以自拔。
27、王晓军八味除烦汤立愈吞咽困难案黄教授评议:“好案!此方对干咳、呛咳、声嘶、喑哑、咽痛等均有效果。”
28黄老师评“柴胡加龙骨牡蛎汤治疗遗尿案”: 此案好!柴胡加龙骨牡蛎汤可以治疗遗尿、阳痿,也可以治疗脱发。千古良方!(本案中)其人体格壮实、精神苦恼是着眼点。
29、有是证,用是药!寒热夹杂证,就用寒热互用方。我临床遇寒热夹杂的胃病,四逆汤合三黄泻心汤是常用方;遇寒热夹杂的关节炎,麻黄附子细辛汤合黄连解毒汤是常用方。
30、麻黄体质日的提法挺新鲜!确实,入冬以来麻黄证增多,或配葛根桂枝,或配石膏杏仁,或配山栀子、连翘,或配大黄厚朴,效果很好!前不久,网上有一西医为其幼儿咳喘急求中药方,我用麻黄、石膏、甘草与莱阳梨同煎,据说一剂而愈。据说美国、澳洲禁止使用麻黄,我不禁窃笑,笑其管理部门之无知;也为之叹息,叹中华文化的国际影响力衰微!
31、我们用麻黄时配伍石膏、黄连、甘草等,也能防止心悸、不眠的副反应。
32、个案的总结是训练中医临床家的基本功。治疗的过程、识证的要点、用方的思路要清楚。按语或讨论是分析,是总结,是探索,需要多花笔墨。
33、中药的用量问题最为复杂,涉及到的因素很多。用仲景方,用量可按一两等于5克的标准换算。
34、半夏体质的病情易于反复,调理的原则一是靠修养,二是靠体育锻炼,三是服药。药方不能变化太大,只要酌情增减药量即可,可隔天服用,也可隔两天服用,还有有症状就服用,症状消失或减轻即可不服。你的感觉灵敏,一般口感会告诉你的。有病时药挺适口,而病好了就苦涩难以下咽了。
35、芜湖的朋友江厚万医师来访,两人大谈临床。他这几年治疗肝病较多,在讲到退黄好药时,我们都提到芍药。大量的赤芍对黄疸不消者常常有惊人的疗效。此经验,我最早是从北京汪承柏先生那里得到的,我曾用多例,效果不错。有位患有胆汁淤积型肝炎肝硬化的女患者,用赤芍白芍甘草,寥寥三味药,竟然使黄疸大退,肝功能好转。江厚万医师也有类似经验,但他用量甚大,达250克!值得重视。
36、经典中的一个症就是一种病或一种体质,如烦、痞、利、汗、渴等,如黄肿、但欲寐、口不渴,如身重、不得卧、少腹急结等。那种将方证相应理解为对症状用药的想法是不利于经方今用的。
37、排痰散中用的是白芍,哮喘病人的胸闷是可以用白芍的。小青龙汤中也有芍药。后世有用芍药甘草汤治疗支气管哮喘的报道。
38、舌淡,不一定是虚寒,瘀血、阳郁均有可能,桂枝茯苓丸证多见。
39、关节痛不一定就是风寒湿,热痹很多。有时我用黄连解毒汤合麻黄附子细辛汤治疗,止痛效果明显。
40、黄师议loushaokun“方证辨证中怎样抓主症”贴中痰瘀湿热凝滞经络肩周炎案:患者可能是大黄体质。对于体质壮实、大便不通、腹部按之硬满或少腹急结的肩颈痛,大柴胡汤加黄连、葛根芩连汤加大黄、葛根汤合三黄泻心汤,或者如本案的桃核承气汤加味等俱有可能治愈。
41、每个人的经历是无法复制的,旁人也无法模仿,初学中医也未必要重走我的路。回过头看,我的路并不是笔直的,弯路还不少。不过,走弯路也未必是坏事,因为中医的东西如果没有比较是不容是认识的。还有,我的一些想法和做法,其出发点是为了临床,终结点也在临床。而这个临床就是用中药治病。中医世界很大,入口出口很多,因此,有关的发展的思路不少。我的思路仅仅是其中之一。
42、教科书好比导游图,纸上的图案与湖光山色是两码事,读导游图与自己实地赏景的感觉是绝然不同的。所以,如果以为教科书就是中医的全部,读教科书就能掌握中医临床技术的想法是幼稚的。特别是有些教科书还编得太差,就如劣质的导游图,景点的比例方位都不准!如果按图旅游,说不定还会迷路。学中医,好比旅游,有一张正确的导游图是必要的,但还是要亲临实地,不惜劳苦,才能看到真正的风景,才能有“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的感觉。
43、构建经方医学体系是我们经方团队的理想和奋斗目标,其中经方各家学说的整理和研究是基础性工作之一。小土豆提出的关于经方各家学说研究的内容与研究方法思路是可行的!希望大家多多提出宝贵意见以及提供线索和资料!
44、温经汤可以取20或30剂药,加上桂圆肉、冰糖等熬膏服用更方便。
45、个案的总结是训练中医临床家的基本功。治疗的过程、识证的要点、用方的思路要清楚。按语或讨论是分析,是总结,是探索,需要多花笔墨。
46、黄师答大柴胡汤原方抑或加减:“还是要看疾病,如有胰腺胆道病、哮喘、高血压者,用大柴胡汤原方即可;如是神经症,可用柴胡桂枝干姜汤。牡蛎一般用生牡蛎。”
47、方证的识别需要更多客观性强的指征,眼睛与全身息息相关,与方证之间肯定有许多联系。我们用自己的眼睛多观察,多记录,反复比较,一定能找到其中的规律。录元好问诗一首:眼处心生句自神,暗中摸索终非真,画图临出秦川景,亲到长安有几人?
48、黄师答网上咨询案:一股郁热。用栀子15克、厚朴15克、枳壳15克。
49、郭秀梅老师对传播森立之先生的学术做出了巨大的贡献,深表敬意!她孤身一人在日本,甘于寂寞,其精神可嘉!
日本不仅在中药的现代化研究上先我们一步,也不仅在经方的研究上别有心法,就是在中医文献的研究上也远远胜于我国,其严谨细致的程度让人赞叹!我国历史上在中医文献研究上超过森立之的学者恐怕不多。当今我国中医界不能成为“夜郎国”啊!
50、许多中医都是在经方应用中找到中医的感觉的,在摸索的中医也是在经方应用中看到光明的
51、在人体经络图上绘出的经方腹证示意图,是一个很好的创意!图式诊断这一方法有利于医生的眼光注重患者实体,是方证客观化的重要途径。
52、大师在基层很多,中医的顶级人才应该在临床第一线,寻找大师的视线不能总是盯着那几个地方。江山代有人才出。我认识的许多年轻的基层中医,其中医的理论功底和临床水平,绝对不输于那些教授、专家!国家要不拘一格降人才,中医的振兴才有希望!
53、《经方100首》是一本资料性较强的经方学习用书。经方流传数千年,其间不断有许多医家的发展补充和解释,了解这些,对经方的学习研究是有帮助的。所以,书中附录了各家的方论注解。我想这没有什么不妥,更不会影响我们研究经方。凡是纯而精的东西,都是从粗杂中提炼出来的,不经过广搜博览的过程,就不可能发现经方这块医学瑰宝。我希望广大的经方爱好者,所读的书要多一些,知识面要宽一些。张仲景的书要精读,后世各家的书也要浏览,经方美,时方中也有绚丽者。
54、体质是经方医学的基本理论,也是中医学的根本特色。
55、经方与截拳道在思想方法上有相似之处。实用、简洁、快捷、开放、兼容、不追求形式,以无法为有法,平淡中显神奇。
56、吴咸中先生说的太好了!如果中医的东西,说出来都是让现代人听不懂,那如何能与时俱进?
57、中医是中华民族传统的生活经验和生活方式的组合。
58、“学术无国界,治病在疗效”,这是我的启蒙老师叶秉仁先生的行医格言。
59、中医的证,就是用药用方的证据,而这个证据,不是症状,而是病名与体质。就病名来说,中医固有的病名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吸收利用现代的诊断,这是没有异议的。
60、方证的表述有古今两种。古代的表述是不完全性的表述,一般使用自然语言,包括古代的方言等,并带有医家主观性的,如伤寒论就是这种表述方式。大家都应该明白,方证的表述如果仅仅停留在古代这个层次是不够的,所以,后世的医家也不断在完善、更新古代的表述。我们也在摸索方证的现代表述方式。我认为方证的现代表述方式,是力求完整的、用规范语言的,尽量要客观而有证据的那种表述方式。基于以上的考虑,所以,古代的文献特别是经典文献是我们研究方证的基础和前提,但不能成为我们研究方证的终结。
61、经方的研究目前惟有立足临床,可惜现在经方的临床基地太少太少!经方研究一定要与专科结合起来,这样才能弄清经方的主治疾病谱以及经方疗效评价的标准。
62、宋元以来,许多医家对《伤寒杂病论》进行了艰苦的理论阐释,经络、六经等等是其中常用的理论,这些理论对理解和应用经方是有用的,特别对扩大经方的应用范围有一定作用。但是,由于各家的学说常常受到时代地域宗传的影响,其概念往往不一,导致各家有各家的伤寒,一家又一家的仲景。后人要通过各家的学说去破译各家的用方心得是比较费力的,不经过较长时间的读书和临证,要弄懂是几乎不可能的。特别是对初学者来说,对当今的青年中医来说,更是件难事。所以,我们在讨论经方时,要寻找一种更快捷的方法,同时,也要在中医提倡一种更直白的、更规范的、更实证的表述方法及现代中医语言,要让青年们一听就懂,一用就会,对错一试就明,而且能不断充实,不断发展,不断修正。
63、老人便秘,可以先用些麻仁丸,有成药。如果不行,也可以用芍药甘草牛膝石斛丹参等。
64、临床疗效的评价确实需要中西医结合,不能仅仅用西医的标准来评价中医的疗效。不少疾病,中医比较强调生活质量,强调食欲睡眠,这非常实用,不能忽略。西医以诊病治病胜出,中医则识人治人见长,两者都有优势和特色,所以,当今为医者,不能拘泥于中西论争,更应取两者之长,发展具有中国特色的临床医疗体系。
65、三黄(泻心汤)也能治疗心下痞,特别是有高血压、有胃出血、有便秘的胃病患者,在半夏泻心汤的基础上加少量制大黄,效果更好。
66、中医是中国人传统的生活经验和生活方式,与现代科学意义的医学还有很大的差别。两者之间进行的辩论与决斗是没有多少意义的,相互补充,共同发展才是正确的选择。从史学的角度看,中医学的科学研究还仅仅是开始。有些知名人士不理解这一点,而对中医妄加指责,欲置中医于地,这不得不让人感到痛心和愤慨。
67、经方研究最缺乏的就是资料。辅行诀无所谓是否为古经方的分枝,它展示了古代经方的另一角。
68、在市场经济中,观念就是金钱; 在医学领域里,观念就是疗效。
69、体质的确定是用方的重要参照系,同样的疾病,在不同的人身上,表现的性质可能完全相反。
一眼望出的体质,是强调将识体的经验高度凝练,并以十分通俗的表述方式让人明白,这是一件很有意思的工作,当然,难度也很大。
体质的望诊,关键是特征,体型体貌的特征以及行为心理的特征。
70、“小金方”谈出了经方临床研究的苦与乐。这苦是在困惑中的苦,是乐之前奏。对与经方家来说,每个病人都是一个新的课题,具体情况需要具体分析,等这具体分析有时真不容易,好像以前的经验在这里没有用了,这说明这个病人有新的情况,我们还应该再细细观察和分析。有时,需要琢磨几天,或几个月!等到方证相应了,效果出来了,就能尝到乐的味道。这时,学问又上了一个台阶,我们的经验又积累了一分。搞经方就是这样在苦与乐的交替中不断前进着的。祝你不断进步!
71、现在有些人经方用量过大,麻黄有用40克者,但从临床看,根本不需要如此大量。有5克,就有作用了。用经方,关键是找准靶点,对证了,四两能拨千斤!
72、对方证药证的观察,就是要有客观具体的指征;对经方的应用,就是需要切切实实的证据。
73、中医到今天如此地步,也不是几个老中医的事情。中医问题十分复杂,要解决不是靠驱赶几个老人就能解决的。本论坛提倡心平气和的心态,提倡实事求是的态度,提倡百家争鸣的氛围,立足临床,着眼未来,紧扣经方现代应用主题,为的是推广经方学术,为的是影响更多的年轻学子,也为的是我国传统医学的精华不被淹没。
74、桔梗汤、半夏泻心汤就是对病之方,只要是咽痛,只要是热痞,就可以用。但有些方就要讲求体质,比如炙甘草汤、桂枝茯苓丸等。
75、神农派的精神可嘉!我们有不少的中医大学生,临毕业了,自己竟然从来没有服用过中药,也没有煎煮过汤药!这未免让我抽口凉气。作中医,必须多实践,而且在实践中要不断体会,不断总结。如果仅仅是在课堂里听讲中医,那是无论如何也成不了好中医的。
神农派通过自身的实践体会,得出了中医的治法是尽量将身体受到的伤害减少到最低程度的结论,这也是对的,但不全面,应该说,中医非常重视保护和利用机体自身的抗病能力,因势利导,这个势,就是抗病的趋向,或汗,或吐,或下,或进食,或睡眠,等等。如果压制或替代机体的抗病能力,逆向而治,就是误治。
76、我今天又看了以上的帖子,为神农派、秋千妈等人敢于实践的精神所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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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科
一先条 身高、体重标准
(一)
男性身高一般不低于170厘米,体重不低于50千克;女性身高一般不低于160厘米,体重不低于45千克(南方部分地区,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
(局)商录用主管机关同意,男性身高可放宽至168厘米,体重可放宽至48千克女性身高可放宽至158厘米,体重可放宽至43千克)。
(二) 过于肥胖或消瘦者,不能录用。
判定过于肥胖或消瘦者按以下方法:
实际体重超过标准体重25%以上者为过于肥胖;
实际体重低于标准体重15%以上者为过于瘦弱。
标准体重计算方法:
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10
超出和低于标准体重的百分数计算方法:
[实际体重(千克)-标准体重(千克)]÷标准体重(千克)×100%
第二条 外伤所致的颅骨缺损、骨折、颅骨凹陷、颅内异物存留等,颅脑外伤后遗症,颅脑畸形,颅脑手术史,慢性颅内压增高,不能录用。
第三条 有胸、腹腔内重要脏器手术史(阑尾炎手术后半年以上者,腹股沟疝、股疝手术后一年以上无后遗症者除外),不能录用。
第四条 骨、关节、滑囊、腱鞘疾病或损伤及其后遗症,骨、关节畸形,习惯性脱臼,脊柱慢性疾病,胸廓畸形,不可自行矫正的脊柱侧弯、驼背,慢性腰腿痛,大骨节病指(趾)关节粗大,存在功能障碍者,不能录用。
第五条 两下肢不等长超过2厘米,膝内翻股骨内髁间距离和膝外翻胫骨内踝间距离超过7厘米,或虽在上述规定范围内但步态异常,不能录用。
第六条 影响功能及外观的指(趾)残缺、畸形,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影响长途行走的鸡眼、脐胝,重度皲裂症,不能录用。
第七条 恶性肿瘤,影响面容或功能的各部位良性肿瘤、囊肿、瘢痕、疲痕体质,不能录用。
第八条 颈强直,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三度以上单纯性甲状腺肿,结核性淋巴结炎,不能录用。
第九条 脉管炎,动脉瘤,重度下肢静脉曲张,重度精索静脉曲张,不能录用。
第十条 泌尿生殖系统炎症、结核、结石等疾病或损伤及其后遗症,影响功能的官畸形或发育不全,隐睾,不能录用。
皮肤科
第十一条 重度腋臭、头癣,泛发性体癣,疥疮,慢性湿莎疹,慢性荨麻疹,神经性皮炎,白癜风,银屑病,与传染性麻风病人有密切接触史(共同生活)及其它有传染性或难以治愈的皮肤病,不能录用。
第十二条 影响面容的血管痣和色素痣,身体裸露部位有明显癜痕、疤痕、色素斑和身体其它大面积的疤痕挛缩,不能录用。
第十三条 淋病,梅毒,软下疳和淋巴肉芽肿,非淋球菌性尿道炎,,艾滋病及病毒携带者,不能录用。
第十四条 纹身者不能录用。
内科
第十五条 器质性心脏、血管疾病(风湿性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等),心电图异常,不能录用。
第十六条 血压超出下述范围,不能录用:
收缩压:12.00——18.66千帕(90——140毫米汞柱); 舒张压:8.00——11.46千帕(60——86毫米汞柱)。
第十七条 有各种恶性肿瘤病史者,不能录用。
第十八条 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各型肺结核及肺外结核,结核性胸膜炎及其它呼吸系统慢性疾病,不能录用。
第十九条 各种原因导致的一叶肺不张者,不能录用。
第二十条 胃、十二指肠溃疡,严重胃下垂(超过髂前上嵴联线),肝脏、胆囊、脾脏、胰腺疾病,细菌性痢疾,慢性肠炎,腹部包块,不能录用。
下列情况可以录用:
(一) 仰卧位,平静呼吸,在右锁骨中线肋缘下扪到肝脏不超过2厘米(剑突下不超过3厘米)质软,边薄,平滑,无触痛、扣击痛,肝上界在正常范围,无贫血,营养状况良好。
(二) 五年前患过甲型病毒性肝炎,治愈后再未复发,无症状和体征者。
(三) 既往患过疟疾、血吸虫病、黑热病、引起的脾脏肿大,在左肋缘下不超过1厘米,无自觉症状,无贫血,营养状况良好者;单纯性脾大不超过3厘米,无脾功能亢进者。
第二十一条 肝功能和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检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录用。
(一) 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酶法检验40单位以上者。
(二) 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酶标法检验阳性者。
(三) 确诊为各型慢性肝炎及各种肝病患者。
第二十二条 急、慢性肾炎,单肾,多囊肾,肾功能不全,不能录用。
第二十三条 血栓闭塞性各期脉管炎、雷诺氏病,不能录用。
第二十四条 慢性腮腺炎、腮腺混合瘤不能录用。
第二十五条 除单纯缺铁性贫血,且血红蛋白男性高于9克/dl,女性高于8克/dl者以外,其他血液病患者不能录用。
第二十六条 各种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结缔组织疾病,不能录用。
第二十七条 钩虫病(伴有贫血),慢性疟疾,血吸虫病、黑热病、阿米巴痢疾、丝虫病,不能录用。
第二十八条 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遗尿症、晕厥史、梦游症及神经官能症(经常头晕、失眠、记忆力明显下降)、智力低下,不能录用。
下列情况可以录用:
(一)食物或药物中毒所引起的短时精神障碍,治愈后无后遗症。
(二)十三周岁后未发生过遗尿。
第二十九条 中枢神经系统及周围神经系统疾病及其后遗症,不能录用。
耳、鼻、喉科
第三十条 口吃,嗓音明显沙哑者,不能录用。
第三十一条 嗅觉丧失者,不能录用。
第三十二条 双耳失聪者;双侧听力耳语低于4米者;一侧听力正常,另一侧听力耳语低于3米者,不能录用。
第三十三条 眩晕病,重度晕车、晕船者,不能录用。
第三十四条 耳廓畸形,外耳道闭锁,反复发炎的耳前瘘管,耳廊、外耳道湿莎,耳霉菌病,不能录用。
第三十五条 鼓膜穿孔,化脓性中耳炎,乳突炎及其它难以治愈的耳病,不能录用。
第三十六条 鼻畸形,严重慢性副鼻窦炎,重度肥厚性鼻炎、萎缩性鼻炎,及其它影响鼻功能的鼻息肉及慢性鼻病,不能录用。
第三十七条 影响吞咽、发音功能难以治愈的咽、喉疾病,不能录用。
眼科
第三十八条 双侧视力低于5.0,中心30度周围视野,不能录用。
第三十九条 色觉异常,不能录用。
第四十条 影响眼功能的眼睑,睑缘、结膜、泪器疾病,不能录用。
第四十一条 眼球突出,眼球震颤,眼肌疾病,共同性内、外斜视在15度以上者,不能录用。
第四十二条 角膜、巩膜、虹膜睫状体疾病,喧孔变形,运动障碍,不能录用。
第四十三条 青光眼,晶状体、玻璃体、脉络膜、视神经疾病,不能录用。
口腔科
第四十四条 三度龋齿、齿缺失并列在一起的超过两个,不在一起的超过三个;颌关节疾病,重度牙周病及影响咀嚼功能的口腔疾病,不能录用。
妇科
第四十五条 妊娠期内不能录用。
第四十六条 功能性子宫出血,官结核、肿块、慢性盆腔炎等妇科疾病,阴道分泌物淋菌快检阳性者,不能录用。
第四十七条 外发育异常、子宫脱垂、乳房肿瘤不能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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